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參考美國疾病管制署及國內專家建議,建立兒童發展篩檢模式,自113年7月1日起,針對未滿7歲兒童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,以期及早發現發展遲緩兒童,及早療育,以提升兒童健康。
家中如有未滿 7 歲的兒童,家長可依篩檢服務補助時程,帶孩子到住家附近的兒童發展篩檢服務院所接受服務,並事先電話洽詢該院所提供篩檢時間。
6次發展篩檢時程:
第1次:6至10個月
第2次:10個月至1歲6個月
第3次:1歲6個月至2歲
第4次:2至3歲
第5次:3至5歲
第6次:5歲至未滿7歲
家長如果發現孩子有疑似發展異常狀況,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現已補助全國22縣市偕同轄內醫療機構推動兒童發展聯合評估服務,並由專業醫療團隊提供兒童發展遲緩諮詢及評估服務。
臺南市兒童發展評估中心如下:
1.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:設有兒童聯合發展評估中心,提供專業小兒與發展評估。
2.奇美醫院:永康總院設有兒童發展聯合評估團隊,服務大臺南地區兒童。
3.臺南市立安南醫院:設有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,提供動作、語言、認知與情緒行為評估。
4.臺南市立醫院:提供兒童發展聯合評估及早期療育相關服務。
5.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:提供兒童發展聯合評估門診與服務。
相關資訊可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首頁 >健康主題 >全人健康 >嬰幼兒與兒童健康 >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查詢。
網址https://www.hpa.gov.tw/4816/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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